聯合報 記者張裕珍、黃瑞典、洪敬浤/連線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每月4千元租金補貼,單身須年滿40歲才能申請。桃園市政府昨宣布大幅下修年齡資格至20歲,並放寬個人與家庭所得限制,每月可領2千元,最多一年補貼2萬4千元。
桃市府住宅發展處代理處長莊敬權說,中央所訂的申請資格,單身須滿40歲,20歲到40歲則無法申請,有感於單身青年需要幫助,說服財主單位之後,去年編列預算,今年自辦推出桃園市青年租金補貼政策。目前只有新北市有類似作法。
設籍桃園的單身青年只要年滿20歲,就有機會可領到每月2千元的租金補貼,安心在桃園租屋,圖為出租套房。記者張裕珍/攝影
住發處指出,新政策填補缺口,讓被中央租金補貼排除在外的青年也能申請,申請者須設籍桃園市,資格為在桃園市境內租賃合法建築物,且同戶籍內家庭成員無自用住宅、每人每月平均收入4萬7922元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下。
住宅服務科長陳宣宇說,以中央的租金補貼來說,桃園規定家庭所得為72萬元以下,每人每月平均所得2萬538元,市府自辦的青年租金補貼放寬所得限制,讓所得較高者也有機會申請,從3月29日青年節當天起,至5月31日開放申請。
莊敬權說,青年租金補貼政策上路,審核通過者每月可領2千元,最長為期12個月,最高可領2萬4千元,初步限額500戶,若屆時申請截止超過500戶,會努力尋覓經費全額補助。
台中市則補助青年購屋,在中央購屋利息補貼之外,針對20-46歲年輕人,加碼補貼0.5%貸款利息,貸款額度也提高到300萬元,減輕買房負擔。
苗栗縣對青年住宅租金補貼作法與其他縣市一樣,但縣府已向內政部爭取經費試辦幸福苗栗居計畫,以「包租代管」優先媒合120戶入住民間空屋,縣府補貼1/3租金差額,快速提供社會住宅,也讓空屋有效利用。
縣府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說,106年度針對弱勢族群、有住屋需求的青年等住宅租金補貼名額為420戶,每戶每個月可補助3000元,申請資格與補助標準都依中央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