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公設地給孫子「原來是避稅手法」 難逃補稅200萬及利息! 2023/11/26 16:35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假藉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公設地)給配偶或直系血親,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免徵贈與稅,但若經國稅局調查認定為取巧安排移轉其他應稅財產... 政策 財政部 南區國稅局 假藉 贈與公設地 免稅 立刻移轉 補稅 利息 贈與稅 贈與 人氣: 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