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持有2年內土地 要繳奢侈稅 2014/09/12 09:45 親朋好友互相交換不動產,申報奢侈稅「眉角」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親戚朋友間交換持有期間2年內的土地,即使沒有額外支付價金,亦視同是銷售行為,屬於奢侈稅的課徵範圍,... 奢侈稅 罰鍰 租售 交換不動產 2年內 銷售行為 人氣: 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