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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20萬攤販免繳稅?他困惑「有可能嗎」 網指1盲點:兩碼事

#地方 #攤販 #繳稅 #營業額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有些人氣攤販的生意非常好,不論什麼時候都大排長龍,營業額更是驚人。一名網友在網路上發文,困惑詢問大家「月入20萬的攤販不用繳稅有可能嗎?」而貼文曝光後也掀起討論。
 
昨(24)日一名網友在PTT上以「月入20萬的攤販不用繳稅有可能嗎?」為題發文,原PO透露聽朋友說,台灣有些攤販賺很大,雖然月收入20萬,但是因為沒有開發票,所以就不用繳稅。對此,原PO好奇詢問大家,「我感覺他在騙人,以為國稅局都在睡覺嗎?月入20萬的攤販不用繳稅有可能嗎?」
 
大部分夜市攤販都沒有開立發票。示意圖,非新聞當事業者。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部分夜市攤販都沒有開立發票。示意圖,非新聞當事業者。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貼文底下吸引大量回應,不少網友紛紛表示,「這是台灣陋習」、「不用攤販,傳統早餐店沒開發票的就很多」、「朋友做市場領低收還可以退稅,他都開進口皮卡載貨」、「我朋友他家是靠賣菜還清負債」、「沒開發票的名店一堆」、「沒查就是繼續賺」。
 
也有網友提到,「營收20萬跟淨利20萬是兩碼事,天差地遠」、「店面有貼免用統一發票的,一般都是有繳稅的,只不過開發票要繳的稅更多」、「營業額20萬又不是純利潤,還要扣掉成本、人力、水電,有的沒的」、「不用開發票不等於不用繳稅」。
 
由於攤商特性,依法攤商不須開立統一發票,是由國稅局查定課稅,但原則上銷售額平均每月新台幣20萬元以上之營業人即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一般營業人營業稅每月新台幣20萬元以上稅率5%,但台灣目前的規定攤販課稅適用營業稅稅率為1%,如網友討論,月營業額20萬元,則每年營業稅為20萬*12個月=240萬*1%(稅率)=2.4萬元。
 
除了營業稅,經營的收入視為個人營利所得,要併入綜所稅申報,年底需申報營利所得,假設每月核定之營業額20萬*12個月=240萬*6%(純益率)=14.4萬元(所得額)需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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