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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千萬豪宅法拍價只剩3千萬 竟是書記官趕結案

#租售 #政策 #法拍屋

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綜合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駱姓書記官去年底疑欲趕結案,未依法定程序公告法拍屋,擅自獨立主持開標,由李姓男子以3,169萬元得標。法院得知緊急廢標,依偽造文書罪嫌函送北檢;檢方日前傳喚駱,他坦承犯罪,以五萬交保,31日偵查終結依法起訴。

據了解,該法拍屋位於大安區,鄰近捷運站,屬熱門地段,占地21坪、權狀坪數88坪,債權人為第一銀行。法拍屋去年六月首拍,因底價4,860萬元低於第一順位抵押權金額6,500萬元流標;駱隨後未公告標的和招標,自行製造二拍、三拍流標假象。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駱姓書記官去年底疑欲趕結案,未依法定程序公告法拍屋,擅自獨立主持開標。(本報系資料照/記者侯永全攝影)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駱姓書記官去年底疑欲趕結案,未依法定程序公告法拍屋,擅自獨立主持開標。 本報系資料照/記者侯永全攝影

去年12月20日第4度法拍,開標當天司法事務官未到場,駱獨立開標,李支付530萬元保證金,以3,169萬元得標,拍定金額部分以銀行代墊款支付;因開標過程僅有駱一人主持,引起注意。

法院得知消息緊急廢標,封鎖駱電腦權限並調職,駱來不及寫拍賣筆錄,事前製作好的權利移轉書也來不及蓋印發出,被調往訴訟輔導科,本月八日函送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駱到案說是為趕結案才出此下策;院、檢原懷疑駱和投標者有利益輸送,但清查駱帳戶查無與特定投標者、債權人有金流來往;初步研判,駱是因工作及家庭雙重精神壓力出此下策。

得標的李男多次要求法院開權利移轉證書未果,才得知拍賣不合法,得標現金被卡住,一度欲告駱;駱苦苦哀求,表示「怎麼會搞成這樣,很想死」,李最後才原諒,雙方簽訂和解書,駱支付一百萬元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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