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今年8月間原公告,今年取得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的竣工期限得以延長1年,10月21日公告再予增加1年,希能紓緩疫情對營造業衝擊,進一步振興產業帶動景氣。
縣府指出,政府鼓勵吸引台商回流投資,企業對於廠房的需求連帶提升,並帶動苗栗相關重大投資案開工興建,因而產生營建缺工、搶工現象,加上新冠肺炎疫情隔離及檢疫措施,造成生產力短缺的加乘影響,縣府今年8月依建築法及苗栗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告今年建照及雜項執照或仍在竣工期限,延長建築期限1年。
苗栗縣政府公告,今年取得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的竣工期限得以延長2年,希能紓緩疫情對營造業衝擊。記者范榮達/攝影
縣府評估情勢尚未紓緩,10月21日公告再增加延長1年,即自動延長建築期2年,無需另行申請,讓業者有更充分的時間完成工程,以期讓苗栗投資環境更加健全,振興經濟及健全投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