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愛心房東,希望藉此去化空餘屋,並轉換為社會住宅。在《住宅法》之中,針對有申請內政部租金補貼的房客所承租的住宅,給予公益出租人綜所稅減免及房屋稅1.2%優惠稅率。不過,租賃專法將在6月底上路,包租代管也已經上路,但房屋稅、地價稅減稅措施僅台中市已經定案,其餘5都還擱置在議會中。
▼想當愛心房東,房屋稅、地價稅減稅5都行政區還沒有眉目。(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2017年1月13日修正施行的《住宅法》,新增包租代管模式,將空屋轉換為社會住宅,台北市在去年底率先實施,目前簽約47戶、桃園市13戶,六都共60戶,但距離初期1萬戶目標,仍有一大段距離。
內政部雖強調《住宅法》已明定房東綜合所得稅減徵規定,但房屋稅及地價稅則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減免規定。目前僅台中市已經在去年12月12日公布制定「台中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訂定自用住宅的稅率課徵。
但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5都的減稅自治條例卻仍未從議會通過。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長朱慶倫表示,台中市的減免自治條例有追溯到住宅法修正上路前,因此其他行政區預計應該也會比照,若今年各都通過,明年愛心房東報稅,就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