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營建署宣布,2020年度住宅租金補貼的第2輪申請,將從1月18日開跑,一直持續到2月5日,不管民眾是不是單身,都可以申請,而且戶籍地也不用跟租屋所在地是相同縣市,呼籲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把握機會。
營建署表示,2020年度的住宅租金補貼,分成兩階段申請,首輪在2020年的8月份進行受理,第二輪則是從2021年的1月18日至2月5日,總補貼戶數達12萬戶。
依據營建署資料,這次租金補貼,台北市的申請人最高可拿到5千元。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攝
營建署表示,為落實擴大辦理租金補貼之政策,這次的租金補貼,特別放寬所得標準,從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為2.5倍,戶籍地也不用再跟租屋地相同縣市,也就是說,民眾在哪個縣市租屋,就直接向當地的政府申請就好。
另外,以往租屋補貼都會限制,申請人如果未滿40歲,必須是「已經結婚,或是與直系親屬在同一戶籍」,這次也刪除此規定。
依據營建署資料,這次的租金補貼,依照各地的物價水準,補貼金額仍有所不同。如果是「單身40歲以上或非單身」的申請人,台北市補助5000元,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市以及新竹縣,都是補助4000元,台南市和高雄市補助3200元,其他縣市補助3000元。如果是「單身且未滿40歲」的申請者,台北市補助4000元,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和新竹縣市都是補助3200元,台南市和高雄市和其他縣市都是補助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