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宣翰/台南報導
鑑於台中市昨天發生出租套房大樓大火造成6人死亡,台南市消防局今天起針對轄區內出租套房大樓展開稽查, 加強消防檢查與宣導訪視,並優先針對大學校園附近寄宿舍爲優先對象。
台南市目前列管寄宿舍(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出租套房)等類似場所計有466家,針對消防安全,各相關局處橫向聯合稽查外,並每2年至少進行清查一次,要求業者每年針對其場所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維護及提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為防範未然,避免類似情事在台南市發生,消防局大隊專責檢查小組派員前往相關寄宿舍場所稽查。消防局局長李明峯表示,場所管理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權人應重視消防安全,勿輕忽因小失大,讓居家安全暴露危險中。
李明峯說,台南市消防局自高雄市「城中城火災案」以來,針對老舊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及演練,並輔導老舊建築物的消防安全設備改善,以保障市民居家安全。
第六大隊大隊長邱淵明說,台南市消防局為保障民眾租賃房屋安全,2019年起實施 「出租住宅場所」,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依據台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住宅管理權人若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民眾如發現房東沒有裝設住警器,可要求房東依法設置,如房東仍不設置,可撥打119向消防局或逕向消防分隊反應,消防局將派員前往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