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甘嘉雯/桃園報導
台灣燈會創造多項紀錄但卻爆財務糾紛,包括追加發包的30萬個小提燈500多萬,工務局代墊的水電費50多萬及免費觀光巴士等費用,總計約720多萬元都未給付,市議員舒翠玲、魯明哲、梁為超等人質疑若當初市府將攤位權利金2000多萬收下,就不會衍生後續問題,市府表示,已向得標桃仔園人文觀光市集發展協會提告求償。
魯明哲表示,燈會結束半年多,但至今30萬個小提燈500萬元未支付款項,市府要求得標廠商要提供觀光工廠免費巴士,67萬款項僅付7萬,積欠60萬元,人一車一車載來「市府沾光,市民窮忙」。
議員表示,小提燈廠商已經對市府提告,還有設計費,觀光巴士等及其他款項;而桃仔園人文觀光市集發展協會還欠市府錢,水電費用約5、60萬,這筆錢要向經發局討嗎?但經發局要向誰討?當初若市府有將2000多萬權利金收齊,就不會爆發這些事情。
舒翠玲、梁為超表示,這是非常嚴重的疏失,包商的協力廠商四處陳情,就是因為他們相信燈會是市府舉行,質疑市府能「事不關己」嗎?像是小提燈的發送名單就是由觀旅局來提供,如何撇清關係?黃敬平議員表示,遊覽車將人送到燈會會場,車錢都還沒拿到。
議員表示,若當初攤位權利金依法入公庫,執行後驗收,等沒有任何金錢糾紛再歸還,就不會衍生受害廠商,「成果報告書竟都寫『核』,沒付錢竟然還寫核銷」誰該負責?欠錢廠商有筆土地卻沒被假扣押,反讓他們將地過戶脫產,「市府到底在幹什麼,應作為而未作為」?經發局長朱松偉表示,此案已經進行司法訴訟,也協助受害廠商求償,期盼用代位求償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