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戴瑞瑤╱即時報導
政府推出第2波國旅補助加碼方案,其中經濟部推出「夜市抵用券200元」,針對台灣民眾在國內的自由行旅客,住國內的飯店「每一房」可給予200元夜市抵用券,9月16日就上路。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科長洪國爵表示,夜市抵用券是針對國人自由行的旅客,團體旅客不適用,只要有在交通部登記的旅宿店消費,「每一房」會發放200元夜市抵用券,每張面額是50元,每一房間可以發放4張。
夜市抵用券樣品。圖/經濟部提供
使用的地區則有所限制,可以劃分為北、中、南。北區是指北北基到桃園、新竹;中區是指苗栗到雲林;南區是指嘉義到屏東,北中南這三區地區有設限,例如:在北區的飯店拿到夜市抵用券,就只能在北區的夜市消費,在南區的民宿拿到夜市抵用券,也就只能在南區的夜市消費。
但若是在宜花東跟外島的旅宿店拿到的夜市抵用券,則不會做任何設限,可以到全台灣的夜市使用,例如:在花蓮的民宿領到夜市抵用券,可以到台中逢甲夜市消費。
洪國爵強調,夜市抵用券的目的是要刺激消費,因此不能換現、不找零,且是以房數來計算,例如一家四口住在同一間,也只會給予200元夜市抵用券。使用者也限制必須有台灣國籍,因為要拿身分證登記。活動期間從9月16日到今年12月31日為止。
洪國爵表示,搭配交通部的秋冬旅遊方案,經濟部目前針對夜市抵用券已規劃5.8億元預算,希望能藉此帶動國內觀光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