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在擔任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期間,涉嫌藉代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都市更新案機會,收受廠商賄賂1.2億元,去年底遭停職,並被檢方起訴。監察院今天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察院新聞稿表示,洪嘉宏民國98年4月1日至104年3月3日擔任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100年至103年間藉代辦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委託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都市更新案的機會,收受參與投標的遠雄建設、冠德建設、昌益建設等廠商的賄賂,使其得以被評選為都更案的最優申請人,違失情節重大。
內政部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涉收賄被監察院彈劾。圖/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