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左裕
日前有立委提案將老農津貼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onsumers’ Price Index,CPI)調整改為依「經濟成長率」(即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s,GDP的變動率)調整,然目前國民年金及勞保年金等津貼皆採用CPI調整,因此引發外界質疑。由於這兩個指標是常被引用的總經指標,但很多人並不清楚其內涵及定義,本文簡要說明。
顧名思義,「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係指與消費者有關的物價指數綜合加權,也是代表通貨膨脹(inflation)的最佳指標,我國以民國95年為基期消費者物價指數,共選取424項產品及服務,包括食物、衣著、居住、交通、醫藥保健、教養娛樂及雜項等七大類等消費者經常所需物價之指數。值得一提的是, 其中「居住」類的價格係以「房租」為計算基準而非「房價」,因對消費者而言,租屋即可滿足居住的目的,而「房價」包括投資的結果, 因此國際上CPI中的居住價格均以租金為基準,但在房價上漲後購屋壓力日重,國際間已有將房價納入CPI計算的提議。
「經濟成長率」則常以國內生產毛額(GDP)的變動率為指標,GDP指的是一國在一期間內(如一年或一季)在境內所生產的最終商品和勞務的市場總價值,當此總值比上一期增加時,即可謂經濟成長。之前的經濟成長率則常以國民生產毛額(Gross National Products,GNP的變動率)為指標,GNP 係一國之所有國民(在境內及境外)所生產的最終商品和勞務的市場總價值,惟因近年來國際資本移動,海外投資增加,國人在境外投資生產的結果不應計入本國產出,故目前國際上經濟成長率均以GDP為計算基準。舉例而言,台商雖仍拿台灣的身分證, 他們在大陸的投資係計入中國的GDP,而非台灣的GDP,所以嚴格來講,台商的出走投資,除了獲利後的股利分配對其股民有利之外,對台灣的經濟成長是不利的。
CPI與GDP之間亦可能有明顯的差異,尤其是戰爭或能源價格遽漲時,都可能引發惡性通膨,戰爭時生產量降低,生產過程的主要人力常被徵調上戰場,此時生產不足但軍需應增加,政府又常以印鈔票因應,因此常因「過多的錢追逐相對上過少的商品」而導致惡性通膨(hyperinflation),如戰後的德國及民初的國民政府時,經濟學人雜誌(註)曾比較國際經驗指出,1945年時的國民政府幣值約在兩周內折半,德國馬克則在1923年時五天內折半,2008年的辛巴威更嚴重,其幣值的「半衰期」(half life)僅一天,而最近的委內瑞拉,在2018年時則為18天。另當石油價格上漲時,生產成本上升可能使成品滯銷,生產者以減產因應下,亦可能導致「成本推動型」的通膨,此時物價雖可能因供給減少而上漲,但因生產停滯,則稱為停滯型的通膨(stagflation)。目前國內的各類年金調整制度,均以累計的CPI達到5%後始予以調整,若是遇到停滯型的通膨時,可能就無所適從了。
另外從近年台灣的低通膨現象,也可同時看出物價(除房價外)相較其他國家為低及消費不振兩個面向, 若各類年金依此低迷之通膨調整,雖可節省支出,但循環之下經濟難有起色。更重要的是,經濟雖有微幅成長,但薪資所得成長更是卑微,亦即經濟成長的果實係犧牲勞動者的薪資成長下而多由投資廠商獨享,因此政府在關心年金調整的同時,更應設計一套依GDP回饋給薪資族群的機制,方能共享GDP的果實,進而正向提振消費及後續的經濟成長。
註: Economist (2018,9,15) “The half-life of a currency --- Hyperinflation is hard to grasp,harder still to toler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