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孟翰
2015年在景氣轉折變化過程,將是預售屋、新成屋與中古屋三足鼎立的局面,因此,就行銷策略而言,不論是開發、代銷或房仲業者,都應極力避免誇大不實的廣告,俾免平添完工交屋無謂之諸多困擾;最近行政院公平會陸續公布相關處分案例,足為殷鑑。
1.首重區位:區位優勢一向都是房地產銷售的利器,尤其景氣趨緩,不論是售價或去化速度,依舊是最佳票房保證,一般都會將其列為廣告行銷首選。
2.品牌信譽:消費者愈來愈重視品牌信譽的主要原因,一則確保產品價值,再則售後服務的產品保固與管理維護更是不容忽視。
3.契約審閱:近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愈來愈高,不論是主管機關或購屋者,都已愈來愈重視契約審閱權益。
4.樣品屋虛實:近年主管機關對於房地產廣告監督漸趨嚴格,其中尤以樣品屋的規範與尺寸虛實最受關注。
5.公設比率:房價下修,購屋者對公設比錙銖必較,時下有愈來愈多例如25%超低公設比之宣傳廣告,應格外注意的是,建案公設是否位於空地比,而在高房價前提下,購屋者最關心的仍在於室內實際使用空間之多寡。
6.施工品質:在全球暖化、異常天候加劇,加以台灣位處地震帶,因此,近年開發業者莫不逐漸加強結構安全,並積極提升施工品質,而此一攸關生命財產的廣告行銷訴求,亦是未來一大重要趨勢。
7.管理維護:在提升生活品質、居家安全並兼具增值保值前提下,管理維護愈形重要,尤其愈是高價位產品,愈重視管理維護。
8.餘屋促銷:銷售漸趨遲緩,餘屋促銷相形重要,一則避免增加利息負擔,再則兼顧資金運用,尤其是上市櫃公司訊息揭露,恐影響股價漲跌。
9.預防糾紛:購屋者觀望氣氛愈是濃厚,對於產品要求愈是挑剔,因此,在銷售過程即應事先防範交易糾紛。
10.廣告預算:銷售期逐漸拉長,人事與管銷成本隨之累增,廣告預算更應嚴格控管。
由以上之分析,為因應未來景氣逆轉之市場變化,不僅銷售業績會縮減、房價下跌,行銷與管銷成本亦會隨之提高,而更重要的是謹防購屋糾紛,以免波及品牌信譽,反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