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羅克軒
前陣子跟在銀行的友人聊天,友人提到現在銀行都準備發次順位債。大量發債的現象,在過去的低利時期,也有出現過。
2006年時,當時銀行發了將近1200億的金融債券,其中有八成是次順位債。2006年也剛好是巴塞爾資本協定Ⅱ實施的一年,所以銀行一定要提昇他們自己的資本適足率,使銀行能符合巴賽爾協定。
目前,又是一個實施新巴賽爾協定的時期,各家銀行又要再一次提昇自己的資本適足率。進幾個月的報紙,也出現相同的消息,銀行開始大發次順位金融債。
這些消息,跟升息可是有關連性。
銀行發債的成本,還是要看利息。債券的利息,如果能越低,銀行何樂而不為。中央銀行將利率維持1.875%很長一段時間,國內銀行不趁早發債,還要等什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