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淡水河岸 先幫大樓瘦身
2014/06/24 09:09
記者林金池/新北報導
新北市城鄉局檢討淡水、八里山坡地建築高度,增加「最大水平投影面積對角線不得大於50公尺規定」,面河的巨大建物量體,必須一拆為二,避免建物過寬遮擋河面,也能避免高度遮蔽山系天際線等問題。
為維護淡水河岸,新北市城鄉局先幫大樓瘦身。(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新北市城鄉局前年起針對水岸、山坡地等住宅,推動各項新措施。面河建物因越蓋越寬,猶如河岸「路霸」,不僅影響景觀,也擋住「風」的流通,擬定「風廊環境管制」計畫,要求河岸建物只能增高,不能變胖。
接著又將河岸高樓建物納入管控,以google軟體選擇視覺點,避免建物量體過高,遮蔽觀音山、大屯山系等自然景觀。城鄉局都設科長張紀恩表示,最近審議淡水某建案時,發現建物面河寬度符合50%透空率規定,但建物蓋成長方柱體,側面斜對著馬路與河面,同樣影響河景與風廊。
因此,城鄉局增設「最大水平投影面積對角線不得大於50公尺規定」,限制俯瞰對角線的高度,將長方柱體的建物強制拆成2棟大樓,固然會提高建商成本,但對於風向、透光、河景等環境營造,均有正面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