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有糾紛 可找調處委員會

2015/06/02 11:26

記者陳芃/台北報導

北市建管處常接到民眾投訴鄰居違建、社區管委會移交瑕疵等問題,過去只能建議住戶循司法解決,恐曠日廢時。建管處2個月內將成立「台北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未來住戶間或與管委會有糾紛、無法自行解決,可向市府申請調處。

建管處將成立「台北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負責調解住戶與管委會糾紛。(好房網資料中心)

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縣市政府為處理公寓大廈爭議事件,可邀資深建築師、律師等專家成立調處委員會,新北、台中和高雄市都已設置相關組織。

北市的調處委員會預計會有17名委員,除了都發局、建管處、地政局和法務局等府內代表,其他13位都是府外專家,包括資深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和地政士、社會福利專家各1名,還有資深律師、物業管理專家3名,和物業管理學者2名。

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未來若民眾和鄰居、管委會間有糾紛,無法自行解決,就可以申請免費調處。建管處目前還在遴選成員,預計最快2個月內成立。

未來收到調處需求,第一階段先由輪派委員介入協調,邀請爭議雙方到建管處協談;若再無法解決,則提到調處委員會大會中討論。邱英哲說,調處委員會沒有「裁判權」,主要目的是協調。

他舉例,1樓住戶長期占用法定空地,引起樓上住戶不滿,若循法律途徑解決,可能耗時5年、10年。如果能有委員先調處,分析可能的結果,或許就有一方願意退讓,讓事情早點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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