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食品衛生管理法 重罰業者
記者陳麗婷/台北報導
國內食品安全問題頻傳,為替民眾健康把關,立法院下午加速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朝野已有共識要加重罰則及刑責,立委更提案,若致人於死最重擬祭出無期徒刑、罰款2000萬元,遏止不肖業者危害民眾健康。衛生署表示,希望今天能挑燈夜戰審查,趕上周五立法院院會二、三讀。
近來國內「食」不安心,立法院加速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圖/擷取自維基百科 Edward Z. Yang 2005.06.19)
國內黑心食品頻傳,民眾疑慮還有什麼食物可以安心吃。塑化劑事件後,行政院去年8月將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查,提高罰則遏止不法,但修法尚未通過,近來又發生毒澱粉流竄全台事件。朝野立委、行政院、衛生署都希望加速修法,全面提高不肖業者的罰則、刑責。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表示,毒澱粉事件後,多名立委都主張罰則、刑責要再提高,甚至提案一旦因食品毒害等問題證明致人於死,刑責提高為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罰金;危害公眾健康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罰金800萬元;致人傷害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00萬元。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刑責的部分,需證明為故意或致死,最後仍須由檢調單位來判定。他舉例,之前的起雲劑遭塑化劑汙染事件,若通過修法,未來應該就可用致人於傷害來處罰。而此次的毒澱粉事件,只要檢調認為業者有故意致人於傷害且造成龐大社會成本付出,也符合刑責的認定。
近期幾起食品問題,均與違法添加物有關,修法也增列食品添加物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可,且情節重大者,可處6萬到600萬元。
這次的毒澱粉事件,衛生署認定業者違法添加。像是義美小泡芙使用過期原料,醬油等產品檢驗超過衛生等標準,過去只能罰3萬到15萬元,立委也主張提高至3萬到300萬元。另有立委提案,將衛生警察編制一併納入。
康照洲說,罰則究竟要提高到多少,可以再討論、協商,站在衛生署立場,希望今天挑燈夜戰,讓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更完備,並趕在周五立法院院會,「不然今天澱粉、順丁烯二酸,明天又會出現什麼?」衛生署近日來不斷與立委溝通,朝野立委都支持盡快修法,用重罰遏止不法業者危害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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