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房東租金補貼 5年免稅

2014/12/19 10:24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18)日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增設「愛心房東租稅優惠條款」,凡是將房屋出租給中低收入等弱勢租屋者的房東,每月獲政府補貼租金額度可免納綜合所得稅額,免稅優惠可達5年,屆時視實施成效檢討。

行政院增設「愛心房東租稅優惠條款」,凡是將房屋出租給中低收入等弱勢租屋者的房東,免稅優惠可達5年(好房資料中心)

為落實住宅租金補貼政策,提高房東出租住宅意願,協助無力購屋之家庭居住於適居住宅,內政部擬具住宅法修正草案,昨天在行政院會拍板通過。

官員表示,過去財政部自98年要求內政部依稅捐稽徵規定提供租金補貼房東資料,供稅捐單位課稅,導致房東不願出租住宅予申請租金補貼之弱勢家庭,或變相增加租金,影響政府租金補貼政策意旨。

未來凡是將房屋出租給中低收入戶的房東,依今年狀況,每月可享4,000元的免納所得稅額度,一年即有4.8萬元租賃所得免納綜所稅額計算,內政部盼這項優惠鼓勵催生愛心房東,協助無力購屋家庭。如果朝野立委對此案無異議,在本會期順利通過,這項政策預計實施5年。不過施行日期是立法通過後一年才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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