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爭取山林土地管理放寬 林務局長:已送行政院審查

2019/12/13 10:56
聯合報記者吳淑玲/台南即時報導
 
立法委員郭國文下午邀請農委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糧署、以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的官員,以及台南市政府農業局和水利局的同仁,在玉井區公所舉辦面對面座談,期盼能為山區鄉親解決多年土地使用問題。在座談會進行的同時,林務局也特別加派同仁,鄉親有任何個案的林務問題,都可以現場直接諮詢。
 
現場鄉親指出,許多在山上栽種的實際面希望透過法規再進行調整,例如:(一)「林地嫁接芒果栽種」按現行規定,除了柿子、橄欖、龍眼、檬果、梅、李、荔枝等7種果樹如採林業方式經營外(指自然成長而不施加任何農藝工法),林業用地上仍然不能栽種果樹,希望在林業用地上合法種植果樹,只有朝設置「專區」解套。(二)林業用地變更農牧用地。(三)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相關問題。(四))林班地相關規定放寬彙整。(五))像「林下經濟」,目前開放種植品項例如:圍椴木香菇及木耳、台灣金線蓮及森林養蜂,而台灣人最愛喝的咖啡是否也能納入種植品項中呢?
 
立法委員郭國文邀請農委會林務局等相關單位,在玉井區公所與山區居民面對面溝通。圖/郭國文服務處提供
 
郭國文表示,從整個山區土地使用政策法規調整的過程來看,始終都是在「水土保持」與「農民權益」之間,但不管政策怎麼變,他認為在「國土安全無虞」的前提下,盡最大可能去改善林農生活、提高農民收入,這個原則是不會改變。
 
林務局林華慶局長說明,針對民眾經常提到有關林地的管理問題做出數項放寬,已經今年送行政院送審,希望就(一)工寮放寬面積、建材、鋪面、設施,讓民眾能有安全的工寮環境。(二)重啟濫墾地補辦清理計畫,重新辦理國有林地濫墾地續辦清理要點暨實施計畫,讓58年5月27日以前的濫墾地,依據第一版航照判釋面積,讓符合規定者,辦理續租。他特別強調,今天如果有任何個案問題,都可以現場直接諮詢。
 
郭國文會議中提出幾點建議,(一)繼承承租過於繁瑣(二)落日條款。考量租用人多為年長者,基於保障生存權及工作權,在民國88年前已租用林務地的租用人,續租方面上,除須符合基本條件外,應減少審核流程,讓租用人能續租直至亡故或不願續租為止。(三)國有林出租造林地工寮興建注意事項。修繕工寮需要報請林務局同意許可,但在不危及到水土保持下,基於保障民眾生命權益,應允許放寬標準。(四)混農林經營。若以整體保安林地及集水區整體規畫經營的觀念來考量,應以「里山倡議」的概念,推展淺山地區「社區型混農林業」,讓在地居民自主管理,除畫設果樹專區(如台南楠西灣丘里梅子專區),鼓勵社區民眾造林,加強生態觀光與農業體驗等,提升在地住民生活與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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