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第7波信用管制!「房貸資格」懶人包一圖秒懂
2024/10/17 09:37
EBC地產王記者張琬聆/綜合報導
央行上月發布第7波信用管制措施,捲起「金龍海嘯」讓貸款民眾哀號,許多人反映因繼承取得的房產、或有實質換屋需求,卻無端遭殃,影響原本的購屋及財務規劃,成為這波限貸令的無辜苦主,因此在上周開放豁免措施,房市達人「賣厝阿明」對此整理懶人包,購屋族申貸會卡關或過關看這圖就秒懂。
央行為了達成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資金規劃,本月9日開放下列協處措施,自9月20日第7波信用管制開始實施後的申辦貸款案件均可適用:
一、自然人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不計入房屋數及房貸戶數,自然人只有繼承取得之房屋者,新申辦購屋貸款得排除適用(非高價住宅貸款)。
二、有房者因實質換屋需求,可與承貸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新申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得排除適用(非高價住宅貸款):
1、借款人應於申辦貸款撥款後1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
2、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時,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
3、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含成屋及預售屋)合約,即將申辦貸款時:
A、符合上開情形者仍可排除適用。
B、自然人申辦新青安優惠貸款,且非屬高價住宅貸款,不受第1戶購屋貸款及第2戶購屋貸款限制。
依據內政部「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已訂有相關處理機制。例如預售屋賣方可同意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或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成屋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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