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全面納勞基法 109年前上路

2016/06/06 17:15

記者陳麗婷/台北報導

醫師納勞基法問題爭議許久,衛福部長林奏延今天在立法院公聽會上首度宣示,在109年前將受雇醫師、住院醫師全面納勞基法。納保前,配套措施先上路,包括醫療法或醫師法等修法,先實施婦女育嬰假、職災補償等,給醫師更多保障。

林奏延今天在立法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具體時程」公聽會上宣示,將在四年內將住院醫師及受雇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職災等權益會與納勞基法脫鉤,也就是在尚未納入勞基法前,會透過修正醫療法等,將相關的職災補償、婦女育嬰等權益,先納入實施。

不過,醫勞盟理事曾家琳說,與其職災與勞基法脫鉤,不如趕緊推動全面納勞基法,雖然長期目標希望工時達到每周40小時,但不可能馬上達標,因此,工時部分可以再協商,逐步實現。

台灣醫院整合醫學學會副秘書長蔡宏斌指出,美國2015年曾針對醫師調查發現,女性自覺過勞比率達51%,高於男性的43%;若以年齡分析,36-45歲醫師自覺過勞比率為51%,46-55歲為53%。他說,國內住院醫師或醫師壓力大、工時長,過勞比率也很高,尤其女性經常要擔負家庭照顧等責任,更需要受到保障。

醫勞盟理事曾家琳表示,醫學院學生畢業後約25歲,住院醫師要三到五年時間,女性剛好是適婚及生育年齡,但醫師壓力大、工時長,很多女性無法兼顧,在住院醫師訓練後就離開醫院,轉職或去診所、醫美等,白白浪費了醫院、社會投入的訓練成本,非常可惜。

曾家琳說,目前國內女醫師約占17%,而醫學院女學生約占40%,未來勢必面臨更大挑戰;過去四年有42名醫師死亡,雖不能確認與過勞有關,但工時長、壓力大的狀況亟待解決,呼籲趕緊納勞基法保障。

不過,她說,在尚未實施之前,則會先採「科學排班」設計,也就是連續上班不能超過12小時;另外,加速推動專責醫療主治醫師照護制度,提升照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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