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土地徵收補償款超過12億未領 地政局:逾期歸國庫
2021/12/08 14:08
好房網News記者賴心怡/綜合報導
政府在提升交通、水利、文化、產業及整體生活環境,推動各項公共建設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辦理土地徵收,而對於未被領取的補償款,則會依法存入保管專戶,等待民眾申領。台南市府目前表示,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專戶中,還有12億3千餘萬元無人領取,呼籲民眾盡快領取,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臺南市徵收補償費未領取的原因眾多,包含土地被設定抵押權或查封等限制登記、旅居國外不易取得證明文件、日據時期所有權人無從查考、還有很多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理繼承登記等,無人或無法領取,最後均會存入市政府成立的保管專戶。
地政局說明,徵收補償費依法會於徵收公告期滿後就辦理發放,對於未被領取的補償費,地政局按照規定會於公告期滿次日起3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如經保管超過15年未領取者,即需依法歸屬國庫。地政局在補償費存入專戶保管時,也會主動發函通知應受補償人向市政府領取,如土地所有權人死亡,也會主動查找並通知繼承人,民眾若收到通知,務必在15年期限內向地政局申領。
地政局表示,除了提供「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查詢外,也結合「臺南市政府一站式整合服務平台」的「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申請」平台,同步開放以自然人憑證透過線上申辦,只要備妥相關資料及上傳應備文件,即輕鬆完成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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