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備飲料杯省5元 2萬店家明起適用

2022/06/30 09:15
聯合報記者吳姿賢/台北報導
 
環保署調查全台每年使用近四十億個一次性飲料杯,造成巨大浪費,環保署修法今年七月起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等四大連鎖業者,須提供自備杯五元以上優惠。環保署昨宣布,全台約兩萬家店明起適用,誘因提高後,估消費者帶自備杯比率將是過去五倍,可年減五點八億個一次性飲料杯。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說,一次性飲料杯廢棄物對環境、海洋生物都造成負面影響,民國一百年就已規定自備杯要提供一到三元優惠,但執行以來消費者自備率都不高,環保署因此修法增加誘因,明起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等連鎖業,都要提高到五元以上優惠。
 

 

明起四大連鎖業者,須提供自備杯五元以上優惠,估消費者帶自備杯比率將是過去五倍。圖/記者葉信菉/攝影

 

 
王嶽斌說,很多店家已提早響應甚至提高優惠,業者統計過去自備比率僅百分之六,近期提供五元優惠後,自備比率立刻變成五倍,已有約二至三成民眾會自備環保杯,若依此推估,國內每年約可減少七千公噸垃圾、五點八億個一次性飲料杯,省下的量相當每年可堆疊出逾十七點一萬座一○一大樓,也相當於八十七座大安森林公園碳吸收量。
 
外界擔心業者因此變相漲價,王嶽斌說,自備杯可減少業者杯材成本,五元很合理,另試喝、贈品、集點、買一送一,業者得不提供自備優惠。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說,應要求飲料店、超商等業者個別訂定更積極的減量目標,若未達預定目標,就應要有相關罰則或輔導機制,業者為了達標,才會設想出更符合市場的鼓勵自備環保杯措施,甚至更願意給予高於五元的折扣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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