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門口架監視器抓逾百違規 罰單全撤銷

2025/08/09 09:15
聯合報記者蔡維斌/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男子在住家社區路口的電線桿架設監視器,擷取車輛違規畫面,二個月共檢舉369件,警方陸續開出157張罰單,有車主不服提出申訴,縣警局請示交通部並與監理單位討論後,認為檢舉有違維護交通安全目的,罰單全數撤銷。
 
雲林縣警局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之一條雖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違規,但目的是基於維護交通安全,這起大量檢舉案經調查,檢舉人的監視器是設在公設電桿,目的是用來檢舉,決議撤銷罰單。
 

 

任意私自架設監視器檢舉交通違規,恐涉違反個資法,雲林一男子以此手法檢舉369件違規,最後紅單全數被撤銷,圖中監視器為示意圖。圖/聯合報記者蔡維斌攝影

 

據了解,這名男子今年元月起,在住家社區路燈的電桿自行架設太陽能監視器,短短兩個月在同一段路共檢舉369件違規,以轉彎或超車未打方向燈為多。
 
警方受理檢舉,陸續開出157張罰單,多數受罰車主與檢舉人住同社區,男子在公設的電桿私架監視器引起公憤,後來雖自行拆除監視器,但許多受罰車主仍不滿,紛紛向民代陳情及向警方申訴。
 
有議員也在縣議會定期會質詢縣警局,質疑檢舉交通違規的路段屬社區道路,警方接到檢舉後是否有進一步查證,否則任意開單影響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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