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不能強拆 柯文哲:政府太丟臉
記者高宛瑜/台北報導
台北市南港區興中路一棟大樓違建火警燒死一人,也燒出中央違建處理辦法和台北市違建處理規則的不足。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說,雖然八十四年以前的違建列為緩拆,「但不代表你可以違反公安」,他指示「遇到問題不以個案處理」,今天上午與建管處、消防局會開專案會議,將有決定。
柯文哲表示,7萬多戶違建,不像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可以2天拆完,凡是有公共安全的,一定要優先處理。(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柯昨會同都發局、社會局、民政局等到現場查看約30分鐘,現場有民眾握住柯的手說:「拜託你這要處理好啊!」柯聽消防局說明現場堆放雜物並看現場圖後說,「拆一年拆不掉它,明早詳細報告再來處理好。」
台北市府在前市長陳水扁任內,制定台北市違建處理規則,明訂84年1月1日以前的違建都拍照列入緩拆,之後的都屬違建,查報排拆。全北市有2萬6千件。其中若84年以前蓋的,但隔成3間以上房間、有公安疑慮,也列入查報對象。
像南港興中路火警大樓是頂樓違法加蓋,隔成10間雅房出租,就在查報行列中。根據建管處統計,這樣的違建原有501件,已拆了275件,還有226戶未處理。
該火警大樓去年底就遭檢舉,北市建管處也查報列拆,但因華姓屋主避不見面,無法進屋拆除,從外拆除又危險,因此遲未處理,一年後發生憾事。柯說,這案子拖了一年,「執行有問題」,凡是有公共安全的,一定要優先處理。
記者詢問屋主不讓拆除人員入屋,現行法規也無法強制,柯說:「那就是政府實在太丟臉。」涉及公安,這是國家執行公權力,「沒有說屋主把門關起來就可以不理」。柯反問:「他不讓你進來,結果一年後燒死人,請問現在是誰要負責?」該執行公權力時就要執行。
柯說,涉及7萬多戶違建,要牽涉到公平性,不像拆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可以兩天處理完。
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說,雖然北市拆違建的執行率有8成,今年平均1天拆14戶違建,但「拆不及蓋」,如101年拆了5300多戶違建,僅剩600多戶,但隔年又增加到5400多戶。
邱英哲說,查報限期7天屋主須自拆,若未自拆,市府可逕行拆除,但以前強拆還遇到抱瓦斯桶的、喝農藥的住戶,因此後來都採溝通再溝通的柔性方式。若要強拆,房客和物品該如何安置,都是強拆會遇到最大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