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凶宅還買 屋主被告詐欺不起訴
2016/08/18 11:08
記者葉臻/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王姓女子,3年前經過友人介紹,向47歲的簡姓女子購買大溪一間房屋,去年王女要將房屋賣給林姓女子,林女卻通過街坊鄰居發現簡女的弟弟5年前曾在屋內燒炭自殺,拒絕買屋,王女怒告簡女詐欺,但桃園地檢調查,王女早在買屋前就已知此事,昨將簡女以不起訴處分。
明知凶宅還買,屋主被告詐欺不起訴。(凶宅示意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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