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LED路燈換裝 涉圖利廠商逾700萬
2014/09/20 11:26
記者李金生/金門報導
以打造「低碳島」為目標的金門,LED路燈換裝工程卻傳出弊案,金門檢調兵分7路,在台、金兩地展開搜索,發現金門縣政府養護工程所白姓承辦人與新北市林姓廠商在採購和驗收過程有勾串、護航重嫌,圖利金額逾700萬元;檢方昨諭令兩人各以10萬元交保。
金門打造低碳島,LED路燈換裝工程卻傳出弊案。(李金生攝)
這項打造綠能島嶼,做為全台示範工程的「金門縣LED路燈採購案」,涵蓋大金門水頭碼頭以迄尚義機場路段和烈嶼鄉(小金門)九宮碼頭至湖井頭路段。原標案採購金額是2800萬元,民國100年由新北市涉案廠商以1800萬元得標,並在103年完成驗收程序。
但在換裝過程即有舞弊傳言,檢調接獲正式檢舉函,在101年間立案調查,經2年餘明查暗訪,前天由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席時英指揮福建省調查處、調查局北機組,在金門、新北市和台北市等地同步搜索金門縣養護工程所、廠商辦公處所和住宅共7處,查扣相關業務文書和帳冊資料。
檢調漏夜約談金門縣養護工程所長董漢耀、李姓課長、承辦採購業務的白姓約雇人員與廠商、職員共9人到案,發現該所在民國99至100年間辦理LED路燈採購案時,疑早已內定廠商,並自選擇採購產品、比價擇定採購廠商,以迄事後驗收程序,均有一路護航的重嫌。
檢調發現採購LED路燈產品,與原標案要求的規格不符,最明顯的是產地為「中國大陸」,並非採購案載定的「台灣製」,初估圖利廠商逾700萬元。白姓承辦人員和林姓廠商均否認勾串舞弊,訊後交保候傳,其餘請回。
主任檢察官劉穎芳指出,當初符合投標資格的廠商逾10家,最後有3家依據「公共供應契約」的規定參與比價,檢方將就目前蒐證資料和涉案人員的供述繼續查證,不排除有新一波約談和往上發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