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50米內禁設娃娃機 北市自治條例暫緩通過

2020/05/21 09:49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夾娃娃機內曾出現夾選物是成人情趣用品,甚至還可換現金,引發關注。北市商業處訂定「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明文規定夾娃娃機需距離國中小、高中職50公尺以上,違者重罰2萬元至10萬元不等。台北市議會法規會20日審議條文時,因部分議員認為50公尺過於嚴苛,下周再審。
 
部分議員:50米過於嚴苛
 
商業處指出,訂50公尺範圍,目的是不要讓學生很輕易在校園附近接觸到夾娃娃機,因此有家長希望訂出範圍,且桃園市自治條例已通過。議員李傅中武說,很多學生下課去夾,甚至換現金,淪為變相賭博,有議員認為網咖禁令是200公尺,但50公尺已很寬鬆。
 
北市訂定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夾娃娃機需距離國中小、高中職50公尺以上。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商業處:1成機台已設在學校周邊
 
不過,議員梁文傑、簡舒培認為,夾娃娃並非八大行業,且若有賭博行為,任何地點都禁,不限學校旁。梁說,政府允許業者開店,現在修法限制50公尺範圍,恐違信賴保護原則。商業處表示,約一成機台已經存在學校周邊,也應把業者租約考量進去。
 
議會法規會20日審議通過部分條文,包括商品不得以金錢買回、不得是法令禁止、妨害公序良俗等,寄放機台也適用自治條例規定,並明定處罰對象,至於罰款,市府版原為6千元至2萬元,20日提高至6萬元。除50公尺範圍,給予業者一年緩衝期也遭暫擱。
 
民生國中家長會長莊孟峯指出,最近夾娃娃機有點退燒,有些店內出現其他種類遊戲機,雖不是賭博機台,但出入成員更複雜,讓很多家長憂心。
 
新興國中校長楊啟明認為,不需要特別規定50公尺範圍,因老師都會向學生宣導,但為保護兒少,應規定深夜不得逗留。娃娃機陳姓業者說,他有3間店,主要客群是上班族,開店選址不會是學校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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