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廢止深澳環評處分 律師:只怕選後借屍還魂

2018/10/12 17:41

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即時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宣布停止興建深澳燃煤電廠,環境律師蔡雅瀅說,為了確認是真心停建,行政院應要求環保署廢止深澳歷次環評處分,經濟部若已核發籌設許可、施工許可,也應一併廢止,「否則等到選舉過後,很快又能借屍還魂」。

蔡雅瀅說,停止興建當然支持,但政黨輪替來、輪替去,誰也說不準這招是不是騙票,也難說選舉過後民進黨不認帳。只要環差、環評處分尚未廢止,已經通過環評的深澳電廠,隨時可以重新復建。她說,今年深澳當地居民已經提出訴願,若行政院及環保署認為主張有道理,都可以主動撤銷環差處分,但因為這等於讓環保署承認過程有所違法,她認為環保署不會主動撤銷。

環境律師蔡雅瀅說,為了確認是真心停建,行政院應要求環保署廢止深澳歷次環評處分。圖/聯合新聞網

蔡雅瀅說,環保署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123條第5款,為了防止對公益的重大危害,廢止歷來環評。她認為,空汙就是對「公益重大危害」。

蔡雅瀅指出,當初深澳通過環評時,就有說要檢討過去及未來燃料結構、朝低碳化努力,但2006年至今能源結構改變多,政府不僅沒有好好討論。過去也只有管制PM10,近年新北市、基隆市都已新增管制PM2.5,後來監測的PM2.5都早已超標,環保署應考慮有新的事證,考量民意反彈、維護國民健康,以防止對公益重大危害,廢止歷年環評處分,深澳電廠才是「死透」。

對於以觀塘來交換深澳,蔡雅瀅表示,當政府朝向「非核減煤」、提高天然氣供應穩定時,選址就非常重要,一定要選在海上條件較好、大多數天數可使用者,也要選擇腹地較大、可擴大之處。環評委員鄭明修就有提出林口港、台北港作為選擇,林口港有卸煤碼頭與填方區,只要改造後就可上手,他們希望是「移觀塘換藻礁」,應該將觀塘移到更好的地方,而不是「觀塘換藻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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