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新制/買預售屋停車位資訊 建商應主動揭露

2014/12/24 15:55

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整理報導

未來買預售屋停車位,資訊將可以更公開透明了。內政部明年元旦起開始實施的預售屋定型化買賣契約,必須載明預售屋停車位的面積計算方式以及占共有面積比例。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明年元旦起,建商必須詳載車位面積計算方式(好房網News記者蘇彥菱/攝)

以往民眾購買預售屋,常有的買賣糾紛是當初看得跟後來交屋後的成品不盡相符或合意,尤其是停車位大小、位置等等資訊,等交屋後才發現停車位太小,車停不進去或進出不方便的窘境,因而衍生糾紛。

內政部今年4月公告修正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契約應該載明車位(格)數量、型式種類、大小、使用性質。甚至其他與停車空間有關的各項因素,例如車道面積以及其他必要空間面積的合計都要載明,還有是平面式或機械式也得詳載。

內政部長陳純敬表示,建案規畫設計共有部分的內容、位置如果相關資訊沒有公開,預售屋賣賣契約上的停車空間面積到底是怎樣算出來的,讓很多消費搞不清楚,以後這些資訊建商都應公開揭露,也可以減少交易糾紛。

內政部表示,104年元旦起就開始實施,建商若未遵守新規定,將處6~150萬元罰鍰,可連續處罰並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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