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一例一休 明天上路

2018/02/28 11:21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新版「一例一休」來了。勞基法新制將在3月1日施行,包括施行細則、例外適用行業等新制同步上路。勞動部強調,法令執行沒有空窗期,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絕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也會加強勞動檢查。

勞動部指出,這次修法堅持正常工時不變、周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等「四不變」,並考量勞動現場實際需求,增加加班時數3個月總量控管、特別休假可遞延一年、例假日彈性、輪班換班間距彈性等「四彈性」。

勞基法修法增加彈性,勞動部公布的例外行業,輪班換班間距與例假日「7休1」彈性有條件放寬。圖為台鐵人員工作情形。圖/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基準法新修法四彈性。圖/中時電子報

其中,企業要適用例假日、輪班間隔彈性等規定,所屬行業別必須勞動部公布的「例外」行業,若未在這次「例外」公布範圍,雇主不得擅自運用彈性,否則將依法開罰、最高可處百萬元。

另外,去年增訂的「輪班間隔」原則11小時也將上路,只有「例外」行業可縮短為8小時。配合「7休1」例假彈性修正,勞動部2016年9月10日公告的例假安排令釋將同步廢止,原本函釋適用的運輸業、媒體業等行業,未在新制「例外」行業中,不得適用。

例如說,媒體業如果在1月與記者約定4月出國工作10天,但新法在3月1日上路,即使雇主先前已取得勞方同意,因媒體業不屬「例外」行業,仍屬違法,必須回到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日的規定。換句話說,新制上路,過去約定即失效。

勞動部也提醒,輪班間隔、7休1等例外規定適用對象,並非一經公告即可實施,企業必須取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等程序,才得依法變更適用例外規定。

若部分行業、團體希望指定適用輪班間隔或7休1例外彈性,但未經勞動部核准、公告,官員說,希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與勞雇雙方持續溝通,評估是否確有適用必要,以落實部會合作把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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