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庫將有法可管
2017/05/10 11:25
記者柯伶穎/台北報導
台北市人口密集度高、居住空間小,「迷你倉庫」因而興起,但因多散布在社區大樓內,存放物品安全也引發疑慮。北市商業處擬定「台北市自助儲物空間管理辦法草案」,未來除每年辦理聯合稽查,迷你倉庫必須退出住宅區,違者將開罰並斷水斷電,盼今年能夠通過。
北市商業處擬定「台北市自助儲物空間管理辦法草案」,迷你倉庫必須退出住宅區。圖/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
全台半數迷你倉庫位於北市,且許多自助倉庫進駐公寓大廈,引發住戶憂心,不知倉庫裡到底放了什麼,恐成不定時炸彈,外界呼籲納管迷你倉庫,但經濟部循2008年函釋,「尊重」六都各自認定迷你倉儲業別歸屬。
為此,台北市都發局日前公告定義台北市自助儲物空間,規定各型式儲物櫃長寬不得大於3公尺、高度不得大於2.4公尺;在土地分區管制部分,住宅區不允許設立、商業區則須符合條件。
商業處科長方霖表示,至今年2月底北市約有42家營業登記的迷你倉庫業者,因迷你倉庫仍應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消防安全、建築法所涉公共安全規定,商業處整合各局處後,針對該行業訂定管理辦法。
台北市自助儲物空間管理辦法草案內容包括迷你倉營業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設監視系統,應依建管、消防法令規定等。商業處則每年至少邀各檢查單位聯合稽查一次,若有業者違法情節重大,將由法務局發布消費警訊。
但現況已有迷你倉庫散布住宅區內,該如何退場?方霖表示,仍回歸土地使用分區管理,都發局可依法進行斷水斷電處分;在消防、建管部分違規者,也由各主管機關開依法開罰。
方霖強調,該草案尚須通過法務局及市政會議審議,希望能在今年底前通過,完成首次的聯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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