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修正草案 立法院初審通過
2017/05/25 11:20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有關國營事業強化研發、符合一定條件之創投可採穿透式課稅順利通過;但天使投資人個人所得稅抵減優惠案、技術配股緩課稅以五年為限,皆無法取得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圖/聯合新聞網)
針對國營事業應提撥一定比例的營收投入研發,原本行政院版草案是排除適用《政府採購法》,替國營事業採購只能採最低價標的方式解套;昨遭到包括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等人反對,認為國營事業不能排除公眾監督,最後立委同意採管碧玲修正的提案,國營事業為進行創新研發,得採「限制性招標」,不受政府採購法第廿二條第一項之限制。
所有新聞 / 政策 / 經濟部
聯合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