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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掩埋場重啟案 議員呼籲資訊公開透明

#廢棄物掩埋場 #政策 #地方 #坤輿公司
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村民反對坤輿公司在鄉內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全案時隔多年,去年又重啟申設案,居民更發動上百人抗議。苗栗縣議員宋國鼎、羅貴星與廖秀紅提案組專案小組,今召開第二次會議,釐清「聯外道路」是否供公眾通行,環保局認定,建築線已廢止,不屬於聯外道路,已發文給業者,在3月2日前提出意見陳述,若業者沒有回覆,將駁回試運轉審查。
 
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村居民反對坤輿公司在鄉內設置廢棄物掩埋場,村民更在去年北上監察院陳情,居民憂心設置廢棄物掩埋場,汙染當地好山好水,且過了10多年,為什麼又重啟申設案。
 
專案小組召開第二次會議,釐清「聯外道路」是否供公眾通行,環保局認定,建築線已廢止,不屬於聯外道路,已發文給業者,在3月2日前提出意見陳述,若業者沒有回覆,將駁回試運轉審查。
 
苗栗縣議員廖秀紅、宋國鼎與羅貴星在議會提案組專案小組,今年1月9日召開第一次會議,今召開第二次會議,議員宋國鼎、廖秀紅、羅貴星、陳光軒、陳品安、林寶珠、廖英利、劉順松、黎煥強與張佳玲等議員與會出席。
 
坤輿設置廢棄物掩埋場,早在10多年前,縣府駁回申請許可,理由是當時聯外道路面積未納入開發面積,縣府審查認為聯外道路是專讓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廠使用,是單一用途,因此駁回,坤輿訴願後,環保署認定維持原來狀況,居民認為事情落幕,沒想到去年又捲土重來。
 
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時,工商發展處指出,107年時,審核建築線指定,當時是有條件、有期限的許可,去年底因為另案申請建築案,未在期限內開發,建築線指定失效,在失效形況下,不認定為公眾通行道路。
 
今天第二次會議時,環保局長陳華盛說,坤輿案目前在試運轉計畫審查,聯外道路認定依據工商發展處認定,建築線已廢止,不屬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範的既有巷道,已在2月3日行文給坤輿,要求說明這段聯外道路是否還可以供公眾通行,如果在3月2日前未回覆,將駁回試運轉的審查。

 
今天與會議員作出結論,議員宋國鼎說,要求環保局嚴格依法行政,環保局要業者在3月2日前就聯外道路部分補件說明,如果坤輿無法補正,應要做成駁回試運轉申請許可。
 
宋國鼎說,希望環保局釐清107年7月30日曾對坤輿公司發文,聯外道路已是公眾通行道路,不用納入興辦事業計畫變更的公文案,釐清此公文的效力;也希望未來關於坤輿案相關資訊,都能資訊透明公開化,讓居民能清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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