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蔣永佑/台北報導
北市一對吳姓姊妹的父親死後,留下4263萬餘元遺產,其中包括為數不少的股票,但姊妹倆因未按時繳納遺產稅,欠稅加計滯納金後欠稅總額達183萬餘元,遭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不料台北分署委託變賣吳父名下持高科技股時,拍賣價正逢股價低點,後來股價回漲,漲跌之間竟造成姊妹倆近一成五股價損失。
台北分署指出,吳父遺產包括北市中正區蛋黃區房產及數家上市、櫃公司股票,原本減去免稅額及扣除額後,應自行繳納166萬餘元的遺產稅,兩人卻遲不處理。執行官查出,僅對吳父名下持股執行拍賣便足以清償欠稅,因此於去年10月間核發執行命令扣押。

後來台北分署對吳父持股進行拍賣,沒想到證券公司在去年12月底賣出股票,價格為每股169元,時至今日該高科技股已漲至180餘元,若吳姓姊妹在台北分署扣押股票同日,收到來函前往分署陳報財產狀況,並依期限自行繳納遺產稅,便可避免此一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