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潘才鉉/台北報導
北市府推廣弱勢民眾可以申請租金補貼,但是北市議員許淑華接獲民眾陳情指出,一位阿婆遭追討已發出的20個月租金補貼,讓阿婆苦喊「哪有錢還這10萬元」,許淑華調閱資料後發現,近3年租金補貼申請案件,每年都有400多件案例經核准後再追討,錯漏百出,但市府卻不曾向委外廠商開罰。
許淑華接獲民眾陳情,108年起至今每年送出相同審核資料,2020前年核可的案件,2021年都發局卻通知駁回並追討已發出的20個月租金補貼,民眾苦喊,生活都快過不下去,哪有錢還這10萬元?

許淑華指出,申請租金補貼的流程嚴謹,民眾每年度8月送出審核資料,第一關由都發局審核,第二關再由委外單位審核,通過後才排序及核發公文等行政流程,民眾隔年可收到租金補貼。
許淑華調閱資料後發現,都發局近3年租金補貼申請案件,每年都有400多件案例,是都發局核准後再向民眾追討的情形,詳細探究追討內容,甚至有時隔3年5個月才遭追討的案件。
許淑華表示,審核不確實的追討案件數每年居高不下,該廠商竟能連續三年得標,合約規定中有錯誤的案件可罰500至1500元,但都發局對廠商的開罰卻是零,她批評「罰款機制在幹嗎?」
許淑華質疑,市府是否有放水圖利廠商的嫌疑,擴大查詢這間委外公司,發現該廠商也有承接北市府其他局處的標案,光是109年該廠商就從市府得標共計1287萬元。
都發局長黃一平表示,將檢討該廠商後續責任,並邀政風處協助檢查契約執行能力,另外,也會跟中央商談系統嫁接,取得廠商的相關資料,並允諾一周後提供調查結果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