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有容/台北報導
經濟部今(29)日召開2021年第3次電價費率審議會,討論輸配電費率及高壓用戶夏月電價提前計算。能源局表示,原預計全台2.5萬戶高壓用戶明年夏月電價計費期間延長到五月下半月就開始,但有部分用戶不認同此決議,因此將於明年初再開會討論。
能源局指出,台電在本次審議會報告有關針對「高壓以上用戶五月下半納入夏月電價」的溝通結果,經過與三大科學園區、八大產業及百貨旅館業等召開說明會溝通,約7成用戶表示認同或無意見,但是仍有部分用戶表示不認同。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不認同的用戶包括一些調整後整體電費會下降的行業,例如會中商總委員詢問旅館業會不會受到影響,經濟部認為,旅館業每年五月並非旺季,元月或二月過年期間屬於旺季,也就是說,在電價公式調整之後,五月下旬電費提高、但非夏月的一到二月電費調低,對旅館業來說整體電費是會下降的,應是有利於營運成本,而該行業卻仍不同意調整,判斷可能溝通不足,因此希望台電再去向業者說明後,一月底前把溝通報告再交回,一月底再開審查會。
另外,依「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每年檢討調整,審議會中委員針對台電提報成本資料充分討論後,決議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電及轉供配電的平均費率(未稅)分別為每度0.0474元、每度0.0849元、每度0.1701元、每度0.3193元,該等費率適用期間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同時,審議會決議逐步降低基本費率的綠能轉供優惠折扣數,但不排碳綠電的排碳費率仍維持為0。未來將按年度分2階段縮減基本費率優惠折扣,新制度於2023年正式實施。
本次也決議調整2022年至2024年線路設置費率,該費用多屬新建房屋申請用電時一次性收取,繳付對象以建商及工業用戶為大宗,線路設置費率調整方案自明年4月1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