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靜瑀/台北報導
兩岸服貿協議簽署,外傳會有180萬陸籍移民來台?經濟部昨(23)日嚴正駁斥謬誤強調,服貿協議未開放陸籍人士來台就業、投資移民,更無永久性居留權及公民權。
經部服貿五大釋疑
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指出,目前僅允許大陸投資人、經理人及技術人員來台,發給1年期入出境許可,這些陸籍人士擁有停留權而非居留權。他解釋,所謂投資移民是赴國外投資取得當地國籍和永久居留權,台大經濟系主任鄭秀玲、律師賴中強硬要把一年期入出境許可,稱為是投資移民,根本是誤導社會大眾。
經濟部投審會統計,民國99年開放陸資來台,截至今年1月底止,已核准陸資來台投資495件,經投審會核准主管或技術人員及其眷屬來台共計264人,約8成以上的大陸籍主管都是隻身來台。統計指出,陸企在台雇用員工逾9,600人,證明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可增加就業,而非搶走本地工作機會。
調查發現,截至去年底為止,陸企管理人員及其眷屬僅120多人,並未如外傳有高達180萬人可留在台灣,經濟部強調,外界謠傳均屬不實指控。
經濟部解釋,陸企申請以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身分來台,該餐廳必須在台投資逾30萬美元,且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營業額得達新台幣1千萬元以上,才能申請,且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碩士或學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有專業技術證明且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才行,一旦陸籍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遭解聘即須離台,不能停留找其他工作,不可能手拿20萬美金就能全家移民至台。
去年中經院針對兩岸服貿協議效益評估報告指出,我方對大陸服務貿易出口可增加4億美元,同時增加本地就業1萬2千人。經濟部長張家祝指出,從中經院分析報告來看,服貿開放市場之後,來台陸籍管理人士及其眷屬相當有限,若以此基準推算,他質問「到底會有多少陸企來台」?
經濟部指出,在台陸企之主管或技術人員申請來台,原則上,第1年僅核發1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第2年起,公司營業額須達到新台幣1千萬元始得重新申請換證。
另外傳陸籍人士來台可無限制購買不動產,甚至炒高台灣房價。經濟部駁斥,依據內政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規定,在台經核准取得不動產之大陸人民,每年在台停留時間以4個月為限,不可能買房即可取得長期居留權。民國91年起至102年12月底為止,10年只核准136件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取得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