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賀培晏/台北報導
不少勞工在規畫退休時,常面臨「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或「按月領取老年年金」的抉擇,擔心若選擇年金制,卻在領沒幾年就身故,會白白浪費多年保險年資,勞保局指出,年金請領人若在領取期間身故,符合條件的遺屬仍可請領遺屬年金,或選擇一次領取差額金,並非領不到就歸零。
勞保局近日透過案例說明,一名年滿60歲退休、累計勞保年資32年的勞工,若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依勞保條例規定,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可領1個月投保薪資,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但60歲前一次請領最高以45個月為限。換言之,即使年資超過30年,實際請領月數仍有上限。

勞保局提到,若以該名勞工月平均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可領約206萬1000元;若選擇老年年金制度,32年年資可全數納入計算,依每年1.55%給付率估算,每月可領約2萬2717元,且可終身請領。
勞保局指出,若被保險人在請領老年年金期間死亡,符合資格的遺屬可請領遺屬年金,給付金額為原年金的50%,舉例來說,勞工每月領取2萬2717元年金,領取7年後身故,累計已領年金約190萬8228元,其遺屬若選擇差額金,可再請領約15萬2772元,補足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與已領年金之間的差額;若選擇遺屬年金,則每月可領約1萬1359元。
原文出處 【月領勞保年金 身故還有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