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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到期前2周 廣慈社宅突漲租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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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記者張珈瑄/台北報導
 
為保障租屋族權益,內政部將修正租賃專法,房東若要漲租金須提前半年告知房客,不過,台北市議員黃瑩接獲廣慈社會住宅住戶投訴,租金調整過程太倉促、規範也不夠嚴謹,承租戶在租約到期前2周才得知要漲價,要求市府研議修訂相關規範。北市都發局回應,預計年底邀專家、學者檢討租金制度並研議修法草案。
 
根據「台北市社宅出租辦法」規定,社宅續約租金每3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變動金額依據各社宅坐落區位、房型及面積略有不同,都發局6月19日報請市府核准租金調整,6月25日函送續約租金檢討方案給北市住都中心,住都中心7月15日公告相關租金調整資訊。
內政部將修正租賃專法,房東若要漲租金須提前半年告知房客,不過,台北市廣慈社會住宅有住戶抱怨,在租約到期前2周才得知要漲租金,實在過於倉促。圖為廣慈社宅。(中時資料照片)

內政部將修正租賃專法,房東若要漲租金須提前半年告知房客,不過,台北市廣慈社會住宅有住戶抱怨,在租約到期前2周才得知要漲租金,實在過於倉促。圖為廣慈社宅。(本報資料照片)

 

黃瑩表示,如果租金將有調整,應於承租戶提出申請時即予告知,照規定社宅承租戶須於租期屆滿前3個月提出續約申請書,以廣慈社宅第1區為例,租期分別將於7月31日及8月31日屆滿,需在4月至5月間續約,但住都中心7月15日才公告,通知時程倉促,等同承租戶於租約到期前2周、1.5個月才得知要漲租金。
 
此外,黃瑩也說,社宅租金調整僅參照「台北市社宅出租辦法」,依據明顯不足,也未設置調整幅度上限,另現行租金調整僅須主管機關決議後報市府核准,欠缺外部審議機制,應提送「北市住宅審議會」強化公平透明性。
 
都發局回應,社宅租金會在3年營運期滿前8個月啟動檢討程序,同步檢討營運期內收支,並預估未來財務收支情形,廣慈社宅檢討過程因有相關營運收支內容需與住都中心釐清,6月19日完成檢討程序,並於4月、5月通知住都中心辦理承租戶續約,公文內載明租金由住都中心及都發局評估檢討再核定租金,部分民眾反映公告時程略晚,已納入未來調整方向。
 
都發局承諾,將以內政部提出「租賃專法」修法方向,研議北市社宅出租辦法,包括租金制度、租期保障及行政程序等層面,預計年底前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研商修法草案。

原文出處 【北市 到期前2周 廣慈社宅突漲租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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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珈瑄∕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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