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柯毓庭/新北報導
友田市地重劃公司前、現任負責人毛薪傅與林宗德,藉公司承做「新北市土城區運校自辦市地重劃區」營造等工程時,與鈺宬工程公司負責人鄭偉舜聯手向銀行詐貸4200萬。
新北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分處毛薪傅、林宗德2年6月、2年2月徒刑,鄭男則因共犯詐欺、製作不實單據協助詐貸,以及另涉及非法清除廢棄物,定應執行2年10月。

檢調調查,毛薪傅與林宗德為了在北部地區進行市地重劃,成立友田公司,並與新北市土城區的地主接洽詢問參與重劃意願,2013年經新北市審核,成立「新北市土城區運校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決議將重劃地內營造、土石清運工程給友田公司承作,友田又另將工程轉包給鈺宬公司。
雙方約定以3億8千萬元餘元作為發包費用,毛薪傅等人卻為取得更高額度貸款,將契約書上偽登承包金額4億4千萬元,再由鄭偉舜開出不實發票、收據等,藉此向銀行額外詐貸4200萬元,供毛薪傅作他用,鄭偉舜另因找來未經許可的非法清運業者協助低價清運廢棄物,再申報不實資料向土城運校重劃會獲取不法獲利1342萬餘元,涉及廢棄物清理法。
合議庭審理時,三人均辯稱實際工程款就是4億4千萬,只是鄭偉舜稱可以給回扣6千萬,才會另簽3億8千萬的合約,但因三人均曾在調查局、檢方偵訊時坦承詐貸,說法不為合議庭所採信,依詐欺罪分處毛薪傅、林宗德2年6月、2年2月徒刑,鄭男則因共犯詐欺、製作不實單據協助詐貸,以及另涉及非法清除廢棄物,定應執行2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