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定宇/新北報導
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為加速大街廓住宅區都市更新推動,經多次專家學者、公學會會商,前台北縣府時期曾規定,面臨未達8米道路住宅區容積率260%至300%折減為200%,目前建物多屬容積率管制前興建,現況容積多已超過規定,有改建必要,因此檢討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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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局說,本次9處都計區內適用住宅區面積約170公頃,約占9處住宅區面積5%,將有效帶動大街廓內老舊建築更新改建,經都委會報告討論後有條件修正,未來面臨6到8米道路或現有巷道,且採都更開發住宅基地,基準容積率得從200%調高為240%,透過都市更新審議機制,整合基地周邊防救災、開放空間、人行系統留設等,營造友善步行空間。
專案檢討將於10月3日起公開展覽30天,並於10月23日至27日間分別於新北市政府、新莊、樹林、永和、中和、土城、汐止、淡水區公所及三重過圳活動中心辦13場公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