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68歲王姓男子3年間駕車未繳通行費、停車費及超速等罰鍰且滯欠牌照稅等,累計高達520筆,金額達18萬3815元,經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收案後,查封其南區持分土地二拍均流標,預定本月三拍,他辯該車遭親屬借名購買,迄今無法聯絡;最後由家人代為繳清,保住土地不被拍賣。
台南分署指出,王於2020至2023年間開車因未繳交通行費、停車費,以及超速、任意跨越兩條車道駛、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等多項違規,經國道四隊等舉發,遭台南市府交通局裁處337筆罰鍰,合計15萬8900元。此外,他滯欠使用牌照稅4筆、通行費179筆,總計滯欠520筆,金額合計18萬3815元。案經交通局等移送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收案後,查知王名下有持分土地,函請地政機關將一筆位在南區持分土地辦理查封登記,並於今年7月間公告進行第一次拍賣程序,底價95萬元,惟無人投標而未拍定,第二次拍賣程序仍因無人應買而流標。
原訂公告本月7日進行第三次拍賣程序,拍賣前王與家屬一同到場,違規車輛是親屬用其名義購買,目前無法聯絡到該名親屬。陪同王男到場的家屬表示,他平時在國外工作,此次回國才知道事情嚴重性,所以代替王將欠款繳清,保住土地不被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