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程士華/綜合報導
因應台積電(2330)擴廠需求,新竹科學園區擬展開寶山用地第二期擴建計畫,環保署於25日下午召開環評專案小組第三次初審會議,水、電以及廢棄物清理等議題受到關注,專案小組歷經逾三小時審議後,最終仍未放行,決議要求開發單位於8月31日前補正後再審。
竹科寶山用地二期擴建環評,攸關台積2奈米計畫,預計擴建約90公頃、創造逾2,500個工作機會,備受市場關注,先前已歷經兩次初審會議,而第三次會議則是決議是否送入環評大會的關鍵。
台積電。記者黃仲裕/攝影

25日專案小組線上會議當中,新竹縣政府亦列席表達全力支持寶山增設晶元廠,並強調未來會維護地主權益、加速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期望環評審核盡快完成,讓本案成就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地方繁榮三贏。
由於本案將增加大量用水需求,開發單位竹科管理局表示,用水量將從原本規畫的12萬CMD,降至9.8萬CMD,其中自來水使用量為6.8萬CMD,再生水使用量為3萬CMD,並預計在2030年使用再生水達100%。
在用電量方面,竹科管理局表示,進駐廠商台積電已承諾在2050年前,要逐步達到100%再生能源使用,同時會優先滿足用電大戶條款要求的義務量。
環評委員仍指出,極端氣候已是常態,希望開發單位再降低水、電使用量,並提高再生水跟再生能源用電量的比例,並詳加說明未來空污抵換作為、廢棄物處理計畫、將再生水使用計畫提前。
閉門會議過程中,環評委員針對本案通過與否產生疑慮,多位環評委員認為,開發單位應再提出更多具體承諾。
專案小組最後決議,本案應補正後再審,並要求開發單位將廢棄物處理計畫納入承諾、條列說明空污排放抵換措施及後續查核作法、模擬地震複合性災害的應變措施。
在水資源方面,專案小組決議,開發單位應補充2030年使用100%再生水的相關期程,以及主動參與換水機制規劃;加強開發地區地質調查,並依據地下水水位調查結果,妥善因應基礎開挖對地下水影響或研擬地下水再利用規劃;加強用水管理規劃,維持園區下游農用灌、排水機能。
專案小組亦要求開發單位,須補充說明未來台積電若無法採購綠電,需繳交再生能源代金時,是否適用經濟部訂定《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若無法適用時之其他規劃。
專案小組最後建議,請科技部盤點全國科學園區的廢棄物處理量能,納入整體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