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跨年活動多,台中市府觀旅局提醒民眾跨年出遊住宿要注意,自114年元旦起,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將不主動提供小瓶裝洗髮乳、沐浴乳等液態盥洗、保養用品及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入住旅宿業請自備個人衛生用品。
觀旅局表示,環境部於112年7月17日公告訂定「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包括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也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如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供消費者自由取用,另SPA、游泳池等附屬設備、服務設施、客房以外的經營設施則不在管制範圍。
觀旅局說明,一次性旅宿用品限制是為呼應國際「全球旅遊減塑倡議」,要求旅宿業減量,並不影響業者服務品質,呼籲消費者可將自己習慣使用的拖鞋、牙刷、牙膏等備品帶出門旅遊,以達到觀光及環保兼具的綠色旅遊。
觀旅局提醒,跨年出遊住宿訂房前可先至台灣旅宿網( https://taiwanstay.net.tw/ )查詢合法旅宿業訂房,也可現場查看業者是否有懸掛「旅館業登記證」、「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牌,慎選合法旅宿確保自身安全與消費權益。
如發現有經營日租套房或非法旅宿場所,可提出書面檢舉,檢附明確的經營地點及交易明細等事證,經查證屬實,裁罰金額10萬元以上者,經營業者完成繳納罰款後,將提撥實收罰鍰金額的10%至15%作為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