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謝柏宏/台北報導
環境部將在7日舉行第六次「碳費審議委員會」,預期將定案碳費費率。全國工業總會5日提前發表多項建言,首先呼應台泥(1101)董事長張安平近日建言,碳費規劃未將台版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納入,將造成產業不公平競爭。
工總也呼籲,研訂碳費費率時,應參考主要貿易競爭國實際碳費負擔,其中韓國產業結構與我國相近,建議對標韓國,才能確保產業維持國際競爭力下,持續推動淨零轉型。
工總表示,目前碳費規劃並沒有與台版CBAM同步,已造成產業不公平競爭,加上各產業對碳費負擔能力差異頗大,且景氣循環及產業執行減量措施需投入成本,應讓企業將資金留作低碳轉型投資,碳費費率不應過高。
其次,工總也指出,國內產業如石化、鋼鐵、面板、紡織等,這幾年狀況不好,整體製造業若不計半導體,毛利率不到5%,石化業更受ECFA早收、中國大陸傾銷影響,營利為負值。因此研訂費率務必將產業負擔能力納入考量。
工總並對環境部碳費費率制定提出五點建議,包括:一、費率設定應參考日本、韓國等亞洲鄰近競爭國家實質費率水準,才能確保我國產業競爭力。
二、歐洲國家及新加坡產業結構與消費水準與我國不同,且並非競爭關係,不適合直接比較。建議制度設計對標韓國、日本。
三、韓國2021年名目價格約439元,但高碳洩漏風險產業享有100%免費核配,非高碳洩漏風險產業也有90%免費核配,因此實質成本才5.7元。即便優惠費率75元,也已接近韓國的15倍了,負擔遠高於韓國。
四、日本碳稅名目費率雖為64.7元,但只對燃料收,對原料用途的煤(如鋼鐵業的冶金用煤)、水泥石灰石加熱產生的CO2等製程排放,是不用付碳稅的,因此實際更低。我國產業必須付出努力才能適用優惠費率,即便優惠費率75元,也已高於日本的名目費率,負擔高於日本。
五、研訂我國碳費費率時,應參考主要貿易競爭國實際碳價負擔,韓國產業結構與我國相近,建議對標韓國(一般200元、優惠6元),才能確保產業在保持國際競爭力下,持續推動淨零轉型。
工總最後建議,優惠費率與一般費率逐步拉大差距才有減碳誘因,減碳需要錢,與碳費是雙重負擔,優惠費率目的應該是鼓勵願意努力減碳的產業把錢投入減碳,不努力減碳就需付出代價繳交一般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