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儷方/綜合報導
10月新版電價只漲產業用電,漲幅以14%為原則,但符合用電衰退5%及產值衰退15%兩項條件行業別就凍漲,符合其中一項條件,電價就可減半調漲7%。其中,菸草製造業電價漲幅減半一事挨轟,台電解釋,菸草製造業因符合用電量衰退5%一項條件,所以減半調漲。
董事基金會痛批政府照顧菸草業,雖然法律沒有禁止給菸草業電價優惠,但此決定違背國家菸害防制政策,也不符合菸害防制法的立法意旨。
台電發言人副總蔡志孟說明,用電衰退5%及產值衰退15%兩項電價漲幅優惠條件是電價審議會的決定,台電只是按照審議會的決定,找出用電衰退5%、產值衰退15%的行業別,其中剛好有菸草製造業、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業與零售業。
其中,行業別代碼100的菸草製造業因用電衰退5%,符合漲幅減半優惠;454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業、472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業因屬民生內需食品產業凍漲,都是依照審議會原則辦理的結果,並非電價優惠措施,希望外界勿過度解讀。
蔡志孟表示,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的批發業及零售業,無法進一步細分是食品飲料還是菸草製品,台電用電戶的行業別是依據主計總處行業分類中的小類,看起來應該是無法再進一步細分了。
如果相關團體認於政府不該用電價調整方案鼓勵菸草制造業,應該是從其他可直接影響的政策做引導,而不是從用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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