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彭女韋琳/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昨(30)日發布106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16倍,也就是要9.16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房子,其中台北市的負擔最高,需要不吃不喝14.99年,才能買房,其次是新北市的12.71年。
各界較為關心的是房價所得比,可以了解房價對於購屋者的負擔有多大,坊間看成是「不吃不喝幾年可以買房」的依據。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16倍,較上一季的9.22倍略微減少,台東、屏東、嘉義市、基隆市、嘉義縣等5個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在合理等級,而新北市和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屬於過低等級。
北市要不吃不喝14.99年,才能買房。(圖/好房資料庫)
雙北市都要不吃不喝10年以上才能買房,台北市平均要不吃不喝14.99年,才能買到一間房子,同時在台北市的貸款負擔率高達61.52%,新北市的購屋條件也很高,需要12.71年,貸款負擔率為52.19%。
相關官員指出,去年第4季數據的波動很微幅,還是需要觀察長久一點,才能看到明顯的趨勢。不過,以新北市為例,房價所得比略為提高的同時,貸款負擔率也有所增加,這顯示出去年底一般年輕人在薪水沒有增加的情況下,還是要「硬著頭皮」貸款買房子,也可能是父母的援助降低,必須增加貸款額度。
從長期來看,全國房價負擔能力自民國100年第1季開始,由可合理負擔等級轉為略低等級。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由102年第1季開始,由偏低等級轉為過低等級。而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也從99年第2季開始,由偏低等級轉為過低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