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翁唯真/台北報導
長照3.0為強化中重度照顧支持與家庭支持,10日公布「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調增規畫,針對需要24小時密集照顧、入住住宿式機構的中重度失能者,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每月補助增加5000元,全年最高可領18萬元,同時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每月也提高5000元,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衛福部長照司表示,預計10萬人受惠,經費支出約166億元,最快9月14日開始申請。
行政院會10日公布「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調增規畫,衛福部表示,為了緩解中重度機構住民的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衛福部自2019年起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並於2023年起將全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升至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今經評估進一步調整相關補助額度、認列方式及核發期程,並增加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以減輕長照家庭的經濟負擔。

長照司指出,評估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住宿式機構住民,每月補助金額增加5000元達到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較原制提高6萬元。2023年1月1日前已實際入住並持續入住既有住民,未經評估或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4級者,仍依方案規定每月補助5000元。
長照司表示,115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者,原有補助制度維持不變,另可申請每月5000元住宿費用補助,不必換軌就可獲得更多支持,也減少制度轉換所衍生的補件、查調及等待,讓申請更便利、支持更連續。
長照司說,補助認列更貼近實際入住情形,從原制「按年累積」的全年累積入住達180天、符合條件後一次核發,調整為「按月認列」,當月實際入住達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即認列1個月;地方政府按上、下半年分2次檢核撥付,縮短補助到位時間。
115年度另設過渡保障,曾於114年度核定領取12萬元者,今年1月至8月累積入住達180日,該期間一律核給12萬元;9月起再依新制按月認列。115年度實際申請及作業時程由衛福部另行通知地方政府。
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計畫預計約10萬人受益、投入經費約166億元,相關申請將於9月14日正式開放,申請案今年受理期限至12月16日。第一階段將針對今年10月底前提出的申請案件辦理審查,並優先核撥1月至8月的補助款,地方政府須在11月30日前完成相關案件審查及核撥。
吳希文說,至於第二階段因今年申請期限至12月16日,地方政府受理完畢後,將於明年初進行後續審查,主管機關要求地方政府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審查、2月15日前核撥。

